更新时间:2020-06-22 16:37:15
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处理
利润的构成和核算
(一)利润构成: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,包括净收入减去费用,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益等。
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益,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,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减的损益,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。
营业利润=营业收入-营业成本-税金及附加-销售费用-管理费用-财务费用-减值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(-公允价值变动损失)投资收益(-投资损失)
利润总额=营业利润非营业收入-营业外支出净利润=利润总额-所得税费用
(2)利润的核算:损益表:
期末(月底)收入应转入“当期收益”贷方,相关费用的损失应转入“当期收益”借方。 “当期收益”的贷方余额是当期实现的净利润。
年末,“当期利润”余额(净利润或净亏损)转入“利润分配”账户。 “今年的利润”账户应该在年底没有余额。
2,非营业收入非营业收入的处理主要包括:
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,债务重组收益,政府补贴,利润,捐赠收益等。
3,非营业费用非营业费用的处理主要包括:
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,债务重组损失,公益捐赠费用,非常损失,亏损等。
我们通过“税务筹划+优惠政策”,为你提供以下服务:
1、总部经济注册,不操心工商和财税事宜;
2、根据实际情况,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;
3、招商引资政策:
增值税按地方留存30%-60%财政扶持奖励。
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存30%-60%财政扶持奖励。
(扶持奖励次月到账)
4、综合税负低至6%左右。